7月25日,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“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”,资格复核对象为参加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。

详情如下:

【zigeshenhe_202402271619317d81.png】

各位考生:

根据司法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,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

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,均已签署了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》,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

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,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,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

二、资格复核对象

凡参加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(详见下列名单)。

三、资格复核安排

(一)资格复核方式

现场审核。考生务必于指定审核时间前往相应地点完成审核。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;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
(二)时间及地点

【zigeshenhe_20240227161931c01c.png】

(三)资格复核材料

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:身份证、毕业证(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)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;

报考级别为“免二科”的:身份证、毕业证(使用学位信息作为报考条件的还应提供学位证)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、相应的资格证书;

报考级别为增报的:身份证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。

报考专业为“土木建筑工程”的考生只需携带原件,无需复印件。报考专业为“交通运输工程”和“水利工程”的考生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,学信网查不到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携带学籍档案材料。若本人不在西宁,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。

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

2023年7月25日

合格人员名单,点击原文链接查看>>http://www.qhpta.com/ncms/article_b064cdfc99a19f872dac9fd04f5006f0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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